丈夫外遇如何挽回(老公出轨怎么挽回老婆的心)

不作就不会死,这句曾经的网络调侃语,现在居然从一个妻子口中说出,而且她还是对着躺在病床生命已经到了尽头的丈夫说的,这个丈夫是做了什么事情?让一个妻子要说出这样一句冷血的话,也许你知道事情的经过会辱骂这个妻子冷血,也可能会责备这个丈夫窝囊,他们夫妻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事件发生在娄底新化,这个躺在病床生命进入倒计时的男人叫曾治,至于他为何躺在病床,真是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悲,甚至无法理解?才30岁不到的身强体壮的他,居然是自己主动喝了一整瓶的百草枯,众所周知,百草枯是一种剧毒除草剂,致死率高达95%以上。基本上只要喝了这个都只能是等死,他为何会这么想不开?

丈夫外遇如何挽回

这还要从他妻子刘林(化名)说起,他们夫妻俩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曾治第一次见刘林就印象很好,刘林的家人也非常满意曾治这个女婿,因此他们那在一起没多久就催促他们结婚,这样没有互相了解对方的仓促结合肯定是要出问题的,果然婚后没多久夫妻俩就矛盾不断,刘林用她母亲的话形容就是好吃懒做还花钱大手大脚,还特别喜欢打牌,还因此欠了一身的债。

曾治是那种性格比较急躁的人,刘林也是得理不饶的人,两个人的性格很相似,因此他们夫妻俩在婚后就经常吵架闹矛盾,从一开始的口角相争发展到后面的拳脚相向。后来两个年轻人实在是闹得不可开交就协议离婚了。但无奈刘林的家人实在是舍不得曾智这个好女婿,曾治也还对刘林有感情,因此两人之后便又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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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想到这次复婚以后,两人之间的感情不仅没有变好反而出现了更大的危机,刘林与曾治复婚以后,刘林母亲看到每天在家游手好闲虚度光阴的女儿很反感,曾治就托人给刘林介绍了一份城管的工作,曾治看到妻子有了工作很高兴,只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份工作会让他们夫妻俩的关系彻底破裂。

刘林工作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与公司一个叫杨西(化名)的人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杨西是一个40多岁有家室的男人,所有人都不理解26岁的刘林究竟看上了他哪里?愿意抛弃家庭和道德廉耻和他私会,或许是为了一时的刺激,或许是看中了杨西执法大队的副队长的身份。真正的原因也只有刘林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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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他们的这段不正当的关系就被曾治知道,有一天,曾治无意间发现妻子正与杨西关私会,他一路跟随刘林还真被他抓个正着,在一间宾馆里逮到了两人。两个被抓现场的人也慌张不已,事后,曾杨两家还为此开了一个会,经过双方家长的劝说,曾志最终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原谅了妻子刘林。

刘林还在家人的要求下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诺痛改前非,断绝与杨西光的来往。可这样的事情就像家暴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刘林的承诺也就跟她的人一样毫无可信度,很快她便又偷偷与杨西走到一起,曾治虽然是原谅了她,但也一直都对刘林不是很信任,也不知道他们两人为什么不选择离婚,明明就已经是千疮百孔,为何还要苦苦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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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如果曾治选择离婚,他还可以要求刘林对他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孩子的抚养权也基本会归属他,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是由一方出轨导致,无过错方有权向出轨方要求经济赔偿,可惜曾治没有这么做,还做了一件最傻的事情。遭受到妻子多次背叛的他,情绪崩溃,整夜无法入眠的他拿着一瓶百草枯去找了杨西,以自己的性命威胁杨西,让其离开刘林。

他这一举动真的是又傻又愚昧,难道他不知道赶走了杨西还会有刘西、张西吗?那杨西需要为他的喝药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吗?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但曾治是主动喝下的农药,不是杨西灌他,所以杨西的行为没有构成故意伤害。

那是否构成故意杀人中的引起他人自杀?在刑法上对于引起他人自杀的规定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某种行为引起他人自杀身亡,第一,正当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不可能构成犯罪。第二,错误行为或者轻微不法行为(如一般辱骂)引起他人自杀的,也不成立犯罪。不能因为引起了他人自杀,就将其错误行为或者轻微不法行为当作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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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曾治喝药确实是因杨西与刘林出轨才会喝药,但出轨不是非法的行为,且一般的人不会因为受到这样的刺激便选择自杀,因此杨西也没有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法律层面杨西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只是他这样不道德行为应该受到唾弃,由于他品行不端,单位将他开除,相信他终有一天会自食恶果。

曾治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希望刘林去看看他,可刘林不愿意,只是冷笑地说了一句,他不作就不会死,曾治最终也没能等来那个让他牵挂也让他痛恨的女人,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赔上自己的一条命,何必了?曾治虽然可怜让人惋惜,可如果他懂得爱人之前先学会爱自己这个道理,也就不会以这样的悲剧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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